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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督办青岛市市北区沾化路西项目“3·31”事故查处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青岛市市北区沾化路西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类型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青岛世华茂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文,项目负责人裴强),施工总承包单位为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德海,项目负责人辛甲臣),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为青岛云海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永臻,项目负责人修方超),监理单位为源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廷先,项目总监张焰)。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该事故查处工作启动督办程序,按照要求,应认真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鲁建发〔2020〕3号文件关于从严从速落实处理处罚“六个一律”措施规定,将事故直接涉及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公示警示为全市施工安全风险企业,责令事故项目全面停工整顿,暂停其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二、立即启动对涉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事故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由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负责)和对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动态核查。于2023年4月19日前,将核查结果及行政管理措施实施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部门职责,参与事故处理。积极做好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有关规定,结合部门职责,对责任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等按上限暂扣、停业、降级、吊销有关证照,实施经济处罚。

四、严格按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组织开展事故现场警示教育。现场警示教育结束后10日内,将现场警示教育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向行业企业和工程项目公开。

五、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由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对直接监管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巡查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避免出现同类问题。

六、事故调查报告(含地方政府批复)、住建部门处罚文书等材料,请分别于政府批复之日起7日和30日内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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