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昌威

为大力选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近日,青岛市开展第二届“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推选宣传活动。本次活动计划推选山东省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候选人6名、创业之星候选人5名;推选青岛市退役军人就业之星10名、创业之星10名。


(相关资料图)

活动时间及方式

此次推选宣传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集中评审的方式,分级组织实施。从2022年9月开始,至2022年11月底结束。

广泛动员、组织推荐(2022年9月上旬)。广泛宣传,号召广大退役军人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同时面向退役军人开展“我的就业创业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各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广泛遴选优秀典型,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推荐候选人报送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确定人选、公开发布(2022年9月下旬-10月)。成立评审委员会,核查“一票否决”事项,综合研究评定“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候选人。“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候选人进行社会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统一面向社会公布。

学习宣传、广泛宣讲(2022年11月)。在相关媒体刊登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事迹,邀请典型人物介绍就业创业故事。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事迹进行总结提炼、深度挖掘、广泛宣传,推出一批贡献大、口碑好、事迹感人、精神崇高、典型示范性强的先进人物,讲好当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故事。

推选标准和范围

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应符合以下4项条件:

1.在青岛市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就业的退役军人;

2.推荐人选应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推荐人选须为基层一线(单位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担当作为、务实进取、默默奉献,专业技能精湛,学习能力和工作业绩突出,骨干带头作用明显,得到群众公认;

4.推荐人选应遵纪守法,近五年来无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廉政问题等“一票否决”事项;

推荐人选在本职岗位作出突出贡献,获得“五一劳动奖章”“齐鲁工匠”“技术能手”“首席技师”等市级及以上荣誉者优先推荐。

退役军人创业之星应符合以下5项条件:

1.在青岛市内成功创业的退役军人和在国内成功创业的青岛籍退役军人;

2.推荐人选应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推荐人选应有创业激情与梦想,立足岗位、精益求精、敢于争先、勇于领先,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创业创新中起到引领作用;

4.创办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节能环保,资产质量优良,具有清晰的商业模式、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近三年来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营业(销售)收入保持复合增长;

5.创办企业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信用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推荐人选应遵纪守法,近五年来无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廉政问题等“一票否决”事项。

推选要注重在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服务“乡村振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返乡带动退役军人就业等方面推荐成效显著的领军人物;创办企业获得瞪羚、独角兽、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等市级及以上认定,或成功上市的,优先评选为退役军人创业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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