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是为了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特点:
1、宗法制源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家长制,其主要精神为“嫡长子继承制”,这是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亲疏为准绳的“遗产(包括统治权力、财富、封地)继承法。”
2、在西周奴隶社会里,依照血缘的亲疏远近分成许多等级,联系这种等级关系的是血缘,维持这种等级的则是礼制。
3、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天子按嫡长继承制世代相传,是天子“大宗”,其他不能继承王位的庶子、次子分封为诸侯,他们是从属“大宗”的“小”。这些诸侯也是按嫡长继承的原则世代相传,非嫡长子则由诸侯分封为卿大夫。
诸侯对于这些卿大夫来说,又是“大宗”,依次类推。大夫以下又有士,士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不再分封。在这样的情形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以天子为根基的宗法系统。
扩展资料
影响:
1、祖先崇拜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家庭结构,社会结构,也影响了社会心理和意识形态。以血缘和群体意识发展起来的氏族制,被后来的封建统治者逐步发展成为宗法制度。从而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社会基础。
2、家庭、家族制度确立后,家族内的祖先崇拜,已不同于氏族社会。已演变为严格的血缘关系和有序的族谱记载。这种家族制度在社会上的存在,具有抵御灾祸、保护族众、增进团结、联络感情的功能。对财产继承、权力转移也起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