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到,石化化工行业要有序推进炼化项目“降油增化”,延长石油化工产业链。增强高端聚合物、专用化学品等产品供给能力。严控炼油、磷铵、电石、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产能,加快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按照生态优先、以水定产、总量控制、集聚发展的要求,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

《意见》表示,石化化工行业要以坚持市场主导、创新驱动、绿色安全、开放合作为基本原则,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加速石化化工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我国由石化化工大国向强国迈进。

《意见》提出,到2025年,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以上,化工园区产值占行业总产值70%以上;突破20项以上关键共性技术和40项以上关键新产品;化工产品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乙烯当量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化工新材料保障水平达到75%以上;石化、煤化工等重点领域企业主要生产装置自控率达到95%以上,建成30个左右智能制造示范工厂、50家左右智慧化工示范园区;大宗产品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明显下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十三五”降低10%以上。

围绕创新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数字化转型、绿色低碳发展、安全发展、组织保障七个方面,《意见》提出了十七条意见。

《意见》提到,要攻克核心技术,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加快突破新型催化、绿色合成、功能-结构一体化高分子材料制造、“绿氢”规模化应用等关键技术,布局基础化学品短流程制备、新型储能材料等前沿技术。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高性能纤维、生物基材料等产品。

《意见》鼓励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安全、节能、减排、低碳等改造,推进智能制造。引导烯烃原料轻质化、优化芳烃原料结构,提高碳五、碳九等副产资源利用水平。加快煤制化学品向化工新材料延伸,煤制油气向特种燃料、高端化学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发展,煤制乙二醇着重提升质量控制水平。

《意见》表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国家重大战略安排,统筹重大项目布局,推进新建石化化工项目向原料及清洁能源匹配度好、节能环保低碳的化工园区集中。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转型升级,稳妥推进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构建原料高效利用、资源要素集成、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先进成熟、产品系列高端的产业示范基地。

《意见》提到,发挥碳固定碳消纳优势,协同推进产业链碳减排。提升中低品位热能利用水平,合理引导燃料“以气代煤”,适度增加富氢原料比重。鼓励石化化工企业因地制宜、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绿氢”,推进炼化、煤化工与“绿电”、“绿氢”等产业耦合示范,开展二氧化碳规模化捕集、封存、驱油和制化学品等示范。加快原油直接裂解制乙烯、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智能连续化微反应制备化工产品等节能降碳技术开发应用。

《意见》表示,促进行业间耦合发展,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有序发展和科学推广生物可降解塑料,推动废塑料、废弃橡胶等废旧化工材料再生和循环利用。拓展石化原料供给渠道,构建国内基础稳固、国际多元稳定的供给体系,适度增加轻质低碳富氢原料进口。

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国际钾盐等资源开发合作。加强国内钾资源勘探,积极推进中低品位磷矿高效采选技术、非水溶性钾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开发。多措并举推进磷石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稳妥推进磷化工“以渣定产”。加强化肥生产要素保障,提高生产集中度和骨干企业产能利用率,确保化肥稳定供应。保护性开采萤石资源,鼓励开发利用伴生氟资源。

《意见》提到,要健全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化工新材料特别是改性专用料、精细化学品尤其是专用化学品等标准体系,生物基材料、生物可降解塑料、再生塑料材料评价标识管理体系,绿色用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完善重点产品能耗限额、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和污染物排放限额。探索基于碳足迹制修订含碳化工产品碳排放核算以及低碳产品评价等标准。参与全球标准规则制定,加强国际标准评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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