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商标维权可谓“按下葫芦浮起瓢”。

前有“逍遥镇胡辣汤”,后有“潼关肉夹馍”。接着又有上百家水果商户因为卖香梨用“库尔勒”,被库尔勒香梨协会起诉侵权。地域特色美食是千百年来形成的,饱含着当地人的集体劳动和创造,反而被协会注册了商标,成了自己的独家发明,这在情理上让很多人难以理解。

千百年演化而来的传统美食名称,如何成了一个才成立没几年的协会的专属资产?商标权之争为何频现?如此收费,又是否合理呢?

商标权之争

逍遥镇胡辣汤,是起源于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逍遥镇的知名美食。最近,河南省焦作市多家胡辣汤店的老板收到法院的传票,起诉方均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原因是“逍遥镇”这三个字已经被协会注册了商标。商户们要想继续使用这个牌子,每年要交1000块钱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万到5万,事件以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叫停告一段落。

而胡辣汤还没凉,肉夹馍又热气腾腾上来了,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了全国多个使用“潼关”相关商标的店铺。启信宝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6日,注册资本5万元,登记管理机关为潼关县民政局,系社会团体,其宗旨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其历史名称为“老潼关小吃协会”。

自今年7月,该协会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200余家小吃店、快餐公司等诉至法院,诉讼地域涉及内蒙古、河南、浙江、天津、贵州、广东、山东、上海等全国18个省份。据报道,还有商家反映,其店铺名称并没有使用“潼关肉夹馍”字眼,仅在菜单中有这道菜,却也被起诉。商户们表示,和他们有类似经历、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小吃店,不仅仅在洛阳,全国不下数百家。对此,有商户认为,潼关肉夹馍之所以有名气,不是它“潼关肉夹馍协会”创造的,而是所有潼关肉夹馍经营者一起努力,让潼关肉夹馍走向的全国。

两个热点,再度凸显出协会和商户在商标使用问题上的博弈,此番肉夹馍和胡辣汤纠纷也均是由商标所有权引起。

互联网环境下的商标侵权

随着依托于互联网各类新生经济业态的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商标侵权见诸于网络,但因其主体、行为等复杂性及跨地域的特征,使得侵权的认定有一定难度。

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互联网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专家顾问邱永清表示,互联网环境下产生了许多新型商品或服务,导致类似商品或服务的区分边界模糊,网络环境下的混淆使用情形愈来愈多,同时商标借助网络表现出的使用形式多样化,让商标侵权判断更加复杂。

他指出,互联网环境下的商标侵权存在两大特点:其一,互联网打破地域限制,也使商标的侵权与保护产生了地域性冲突;其二,互联网主体多元化、难以辨识,侵权形式亦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且商品类别模糊化。然而,在审判中仍应坚持传统商标侵权判断的理论与原则,在个案中适当调整不同侧重方向。

商标侵权判断始于其商品类别的认定。在邱永清看来,网络经营行为可能同时符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多个群组的特性,故在判断被诉侵权标识对应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时,应当重点考察该主体所提供的具体经营业务的法律性质。在商品类别认定清晰后,是否为商标性使用亦是判断商标侵权的规则之一。

除非商标性使用外,描述性使用(用已商标化的通用名称等描述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指示性合理使用(为说明商品特点或用途、购买后转卖推销而使用他人商标)亦不构成商标侵权的使用。

邱永清总结,确定商标保护强度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即商标的保护强度应当与其显著性和知名度相适应,对于显著性越强和市场知名度越高的注册商标,给予其范围越宽和强度越大的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官方微信公开回应称,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近年来,由于生存能力不足、培育扶持力度不够、部门综合监管机制不健全,一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乱摊派、乱强制现象时有发生。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今年下半年,民政部等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开展专项清理整治,重点整治强制收费等四类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

专家表示,合法行业协会的正确姿势,应该是规范行业标准,扶持业内企业,秉持公益等原则,实现互惠共赢,进而做大一地产业。格局决定发展。类似“潼关肉夹馍”这样的协会,试图垄断地方的“金字招牌”,挟法律以令经营者,破坏市场内生秩序,极易助长滥诉之风。

北京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赖阳表示,行业协会本该发挥联系政府、企业、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企业发展、反映行业诉求、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经营困难、加强行业自律,为地方经济注入活力。如今却变成设置门槛,甚至与企业争利,明显逾越了行业组织应该有的权利范围,与发展地方经济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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