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包钢股份(600010.SH)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
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包钢股份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方稀土”)签订2021年度《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确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为不含税16269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319元/吨(干量)。2021年稀土精矿实际交易量为17.98万吨(干量,REO=50%),交易总金额为28.68亿元(不含税)。
近期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上涨,按照与北方稀土约定的稀土精矿定价机制,经与北方稀土协商,决定上调稀土精矿销售价格。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上,拟自2022年1月1日起双方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26887.20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527.2元/吨(干量),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REO=50%),并将根据上述调整事项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由于包钢股份和北方稀土同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对此,包钢股份直言,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有较大幅度的上涨,按照与北方稀土约定的稀土精矿定价机制,经与北方稀土协商,决定上调稀土精矿销售价格。向北方稀土供应稀土精矿,有利于公司尾矿资源开发生产及利润实现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黄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