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基康仪器(830879.NQ)于近日收到了关于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本次问询围绕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公司治理与独立性、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共五个方面共24个问题展开了详细问询。
其中,商业模式和市场空间披露不充分、订单获取合规性、营业收入增长的持续性及稳定性等因涉及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揭示需要特别关注。
商业模式和市场空间披露不充分
根据申请文件,基康仪器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监测终端(精密传感器、智能数据采集设备)、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主要应用于工程安全监测领域。
基康仪器在生产过程中仅保留了设计开发、整机装配和调试检测等关键环节,通常将零部件机加工、电路板加工、机箱加工等非核心生产环节委托给外协厂商完成,设备成新率较低,生产人员52人。
此外,基康仪器2021年7月5日取得产品名称为GNSS接收机的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但是2019年就开始销售GNSS地表位移监测设备,同时基康仪器多次外购GNSS接收机及配套设备。
要求基康仪器:
(1)结合具体项目、案例举例说明并补充披露公司智能监测终端业务具体的商业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式(自主生产还是外购外协)、客户类型(终端用户、承包商和贸易商)、生产加工过程、关键零部件(取得方式、涉及的相应生产环节)、精密传感器和智能数据采集设备搭配销售情况(是否必须成套使用、数量配比)、生产自动化水平(生产人员配置)、定价基础、销售信用政策;说明外协外购的零部件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关键生产环节,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或者供应紧张等问题,必要时对相关情况进行风险提示;说明基康仪器是否具备生产GNSS设备的资质和能力,是否自产GNSS设备,智能监测终端设备销售中是否有外采后经过非实质性加工就对外销售的产品,如果有,请说明产品类型、销售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重。
(2)结合具体项目、案例举例说明并补充披露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的具体商业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取得方式、服务主要内容,服务方式(自产、外购、分包),驻场人员配置;说明向个人进行分包的业务背景、商业实质、金额占分包总金额比重,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结合安全监测物联网解决方案及服务中销售自有产品、外购产品、外购服务的金额数量比例关系,说明该业务是否主要围绕公司智能监测终端设备的销售而开展,是否存在需求瓶颈;补充披露销售商品和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收入确认的具体会计政策,说明收入确认时点、具体依据,对比同行业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惯例。
(4)结合智能监测终端的下游客户行业分布、具体使用场景、具体场景下使用数量及寿命、同行业公司数量和竞争情况,补充披露公司主要类型产品的市场规模及占比情况。
订单获取合规性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接销售,销售订单一般通过招投标或商务谈判取得。
公司部分业务可能存在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风险,由于公司在业务合同获取过程中无法获知上述客户是否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认定、审批程序,无法核实相关业务履行招投标程序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瑕疵,公司可能存在因相关客户履行程序瑕疵导致相关合同被终止履行或被判令无效。
受公司行业特性及业务模式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发货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的情形。
要求基康仪器: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招投标、商务谈判两种模式获得项目的数量、占比和对应项目金额。
(2)说明无法获知上述客户是否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认定、审批程序的原因,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合同是否有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是否存在合同被撤销风险,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基康仪器可能遭受损失的程度。
(3)说明基康仪器是否存在项目招标前即向客户发货的情形,相关订单获取是否合法合规,发货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是否为行业通行做法,相关法律风险及基康仪器可能遭受损失的程度。
(4)说明基康仪器从北京SOIL仪器有限公司等关联客户,中国电建集团所属企业、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所属企业、贵州省地质环境监测院(贵州省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等大中型国企、科研院所获取项目的定价机制、付款条款、毛利率与其他合同主体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5)说明客户或其主要经办人员是否与基康仪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是否存在上述人员或关系密切人员曾在主要客户任职的情况。
(6)说明基康仪器是否存在串标、围标、商业贿赂等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如有,说明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整改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作重大事项提示。
营业收入增长的持续性及稳定性
根据申请文件,基康仪器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8733.86万元、21,233.88万元、17,107.87万元、15,253.75万元,2020年、2019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分别增长24.12%、12.16%。
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比为29.91%、32.28%、26.14%、28.10%,且第五名金额在180万-320万之间,客户相对分散且金额较小。
要求基康仪器:
(1)按照精密传感器(分主要产品类型)、智能数据采集设备(分场景功能)、数据应用和整体解决方案(分下游行业)等分类标准,补充披露主营业务收入明细金额及占比情况。
(2)结合各期主要产品和服务的主要客户复购率、单个客户采购金额的分布、客户类型变化(终端客户、承包商、贸易商)、行业分布、客户数量增减、销售内容、产品应用的项目、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收入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下游行业整体发展情况,并分析后续收入的持续性和业绩下滑的风险,必要时对相关情况进行风险提示。(王健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