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天津市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十四五”末,天津市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更趋合理,企业用工更加规范,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方案》聚焦重点环节和关键问题,提出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障水平、优化快递员生产作业环境、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加盟和用工管理、加强网络稳定运行监管、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等八项任务措施。

在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方面,《方案》明确提出引导工会组织、快递协会或企业开展协商,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督促企业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时听取工会、快递员代表意见,充分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督促市快递协会推动企业按照《快递员劳动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快递员劳动定额。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方案》指出,要督促快递企业全面落实《快递末端派费核算指引》,保持合理末端派费水平,切实保障快递员基本劳动所得。研究制定基层快递网点流动灵活用工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健全完善对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的包容性管理,提供通行停靠便利。指导快递企业完善考核机制,遏制“以罚代管”,加强对恶意投诉和举报的甄别处置,拓宽快递员困难救济渠道。支持企业工会建立劳动关系风险排查和化解机制,有效维护末端网点稳定。

同时,将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快递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依照政策给予培训补贴、晋升技能等级等支持。(张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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