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5日电 (谢雁冰 梁晓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下周举行,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25日在北京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增强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范围。

杨合庆表示,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履职保障和要求。二是,增强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完善行政复议前置规定。三是,增加行政复议申请便民举措。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管辖制度。

杨合庆说,修订草案在现行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行政复议范围,主要包括:一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二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三是,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四是,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在“便民为民”方面,杨合庆表示,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增加规定:一是,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行政行为决定的,应当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二是,对行政复议前置有关情形,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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