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险权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参保范围和主体方面,《通知》明确,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对于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自2022年7月1日起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

在缴费基数和费率方面,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统一按照上海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参保人数,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实行按月缴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统一按照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第二类的基准费率执行,并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适时调整。

在待遇享受方面,基层快递网点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后,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裴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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