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孩子法定监护人是母亲吗

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是必须是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二、

儿童第一监护人是谁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三、

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如下: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生活的安定。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如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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