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后正式印发实施,本次修订增加了快速公交设备设施维护车辆、安全巡查车辆可进入BRT通道内行驶的相关内容,并保留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限速50公里/小时的规定。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根据快速公交系统设施设备的验收及移交情况,对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单位进行了调整修改;为确保BRT专用道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正常运营,增加了快速公交设备设施维护车辆、安全巡查车辆可进入BRT通道内行驶的相关内容;为保障交通管理设备正常运行,增加了中山大道快速公交系统业主单位协助提供就近接电便利的相关内容。

《管理办法》对进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的车辆作出规定。其中明确,快速公交车辆应按规定线路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但遇前方车道有影响通行的障碍时,可以临时借用相邻同方向车道行驶,超越障碍后应当驶回快速公交专用车道。除参加运营的快速公交车辆,其他车辆全天候一律不得驶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

《管理办法》对可进入BRT通道内行驶的车辆进行了分类,增加了快速公交设备设施维护车辆、安全巡查车辆可进入快速公交专用车道执行应急维修及安全巡查任务。当其他车道发生道路塌陷、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且仅有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可以通行时,其他车辆可借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通过事发地后,应当立即驶离快速公交专用车道。

《管理办法》继续明确,快速公交车辆在快速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行驶速度不得高于50公里/小时。由于BRT专用道除了站台范围外,其他路段均为一个车道,考虑到车辆运营安全,正常情况下,在快速公交专用道内不得超车。同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的规定,“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因此,本次修订保留了限速50公里/小时的规定。(严艺文)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