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日前联合出台《石家庄市规范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导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严禁以假外包、假合作、多层外包等形式规避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办法》还就维护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作出其他规定。
《办法》规定,新业态企业与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劳动者按照约定为新业态企业提供劳动的,企业应与劳动者订立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严禁以假外包、假合作、多层外包等形式规避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办法》明确,新业态企业在制定关于工资支付、劳务费结算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明确支付(结算)项目、标准、形式、周期及依法代扣的情形和标准以及各方主体责任,并充分听取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的意见。新业态企业应当督促合作商落实劳动报酬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劳动者劳动报酬按时足额领取。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新业态企业及其合作商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结算)劳动报酬,支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新业态企业确定、调整劳动定额,要保证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能够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实行计件制或其他类似结算形式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完成情况依法约定,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对于网络餐饮、网络约车、快递物流等涉及交通安全的新业态行业,新业态企业应设置强制休息规则,劳动者当日连续累计工作4小时后,应积极鼓励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醒其休息。网络餐饮平台对连续送单超过4小时的,休息20分钟后再派单,防止因连续作业产生事故隐患。(李昱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