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和平区总工会与区人社局、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召开签约会议,共同签署《关于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四方联动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四方将提供集工会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法律援助、仲裁审查、司法确认、财产保全于一体的一站式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服务,共同做好劳动领域争议调处化解工作。

根据《方案》,四方联动多元化解机制下设一中心一站点。在和平区人社局设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联合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服务职能,整合现有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资源,选派调解员、律师入驻多元化解中心(窗口),会同仲裁机构共同做好裁前调解、委托调解等日常工作。同时,在区人民法院设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对接站,负责专业指导、诉调对接等具体工作。

和平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区总工会将发挥组织集体协商、参与调解和支持引导作用,通过各级工会组织接访、调解、提供法律援助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参与等方式提供服务。同时,畅通企业和职工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与区人社局等共享关键信息。

近年来,随着劳动关系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特别是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队伍日益庞大,劳动关系双方矛盾风险隐患不断增加,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和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李桂强表示,四方联动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实现工会、人社、法院、司法局等多部门强强联合,有利于促进劳动纠纷等问题的前端治理,有效化解新矛盾、新问题。(张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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