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质押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质押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质押权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的性质属于主债权的从属性权利,主债权适用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即三年诉讼期。所以质押权当然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1.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 ;
2.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债权履行期届满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
3.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时债权请求权的,时效期超过的,质押人可以以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履行抵押担保责任。
二、
质押权生效条件及范围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你,质押权的生效条件,主要是交付质押财产。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押权生效的范围:出质人与质押权人订立动产质押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押权人占有时,质押权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三、
留置权和质押权的区别有哪些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