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房产余值或房租收入两种:

(一)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 至 30% 之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的减除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北京市规定的减除幅度为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包括房屋造价和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者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如照明、煤气、暖气、卫生、各种管线等)的价格。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记载房屋原价的,在计算征收房产税的时候,应当按照规定调整房产原值。

房产原值不合理的,应当重新评估。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二)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与计税依据相应,房产税的税率也有两种: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为12%。

二、

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出租房的房产税缴纳: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第二月开始;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自建商品房的,则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第二月起,缴纳房产税。个人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则从生产经营之月开始缴纳房产税。

三、

公司房产税怎么计算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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