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空头支票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签发空头支票可能承担以下责任:
1.行政责任
我国《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2.刑事责任
对于通过签发空头支票骗取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我国刑法规定,对其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民事责任
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是被我国票据法所明文禁止的,因此,持票人除了要求出票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金额和费用支付外,还可要求出票人承担因其签发空头支票给其造成损失的补偿责任。
二、
合法支票应具备的内容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一张支票的必要项目包括:
1.“支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命令;
3.出票日期及出票地点(未载明出票地点者,出票人名字旁的地点视为出票地);
4.出票人名称其签字;
5.付款银行名称及地址(未载明付款地点者,付款银行所在地视为付款地点);
6.付款人;
7.付款金额。
三、
支票的有效期
支票的有效期是10个自然日,从签发日算起,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如果最后一天是假日就顺延到最近的一个工作日,如支票到期的最后一天是周日就顺延到周一。若遇到法定假日,放假几天顺延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