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地方拉闸限电,引发社会对冬季能源保供的担心。9月29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冬明春我国能源供应是有保障的,我们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针对近期能源供需偏紧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将多措并举加强供需调节,重点从六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多渠道增加能源保供资源;二是发挥好中长期合同“压舱石”作用。三是进一步做好有序用能工作。四是发挥好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作用。五是合理疏导用能成本。六是有效控制不合理能源需求。
地方会采取什么举措应对电力供需紧张局面,第一财经记者进行了盘点。
东北:“十一”居民用电不受影响
节假日一向是用电负荷高峰,国庆期间电力供应是否有保障?
30日,国家电网客服热线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国庆期间,将加大电力供应保障,包括吉林、辽宁、黑龙江在内的居民用电都不受影响。“目前后台查询到数据显示,个别区域有故障停电、临时停电和计划停电,这是由于电网的正常检修,停电时间也是很短暂的、会做好提前通知的,请放心。”
同日,吉林长春、辽宁沈阳和黑龙江哈尔滨的市政服务热线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暂未接到由于电力缺口而限制人员流动等通知。
同时,一些地区还发出了节约用电的倡议,例如关停景观灯、取消灯光秀灯。
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电网近日共同发出的《致全省电力用户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倡议书》,结合广州景观照明设施情况,市住建局对景观照明设施亮灯作了优化安排。景观照明实行“平日关灯,周末、节假日亮灯,不安排灯光秀”的节能措施,日常功能照明开启时间不变。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明确表示,响应号召,国庆期间大型灯光秀表演暂停。
此外,全国多地还对一些工业电力用户采取了有序限电的措施。
9月27日,浙江省发改委、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启动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为有效应对近期浙江外来电减少、发电用煤和天然气资源紧张出现的供电缺口,必须遏制不合理用电需求,切实保障民生、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重要用户的民生用电、重点单位、重点企业生活生产用电,从9月28日起启动2021年B级有序用电方案,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平稳有序。
对此,浙江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对《浙江日报》记者表示,浙江省按照电力或电量缺口比例大小,把用序用电分为A至F六个等级,F为最高等级。本次启动为B级有序用电,重点限制违规用能项目、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及其他重点监测工业企业等,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医院和学校等公共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用电。
煤炭在哪里?
这一轮全国限电的主要原因在于电力缺口。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尽管如此,风电光伏等能源的不稳定性,使得其难以保障尖峰时刻的电力调度。作为能源安全的“压舱石”,煤电被寄予厚望。
“真的是煤不够用了,不是发电机组的问题。据我了解,东北现在很多电厂的存煤天数已经低至五天了。大家都在想方设法抢货源。”一位资深能源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煤在哪里?国内的煤源,主要集中在晋陕蒙地区。
9月29日,山西省保供十四省区市四季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对接签订会在山西太原举行。按照相关要求,中央驻晋煤炭企业将保供天津、福建、河北、广东、辽宁等5个省市,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接广西、江苏、吉林、安徽、上海、浙江等6个省区市。
“现在榆林的煤还可以往省外运,但总体上还是偏紧的。因为缺煤,价格也是一直在往上,暂时不好调控。开车来也不一定能抢到,车等煤比较严重。”陕西榆林某化工公司一位资深从业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同日,国家发改委在回应东北保供问题时表示,将在晋陕蒙地区选取一批条件好的煤矿列为冬季重点应急保供煤矿,在用煤高峰期阶段性释放产能,重点保障东北地区。引导发电供热企业加大进口煤炭采购力度,提前锁定资源和价格,做到应进尽进早进。
运输方面,国家发改委、中国国家铁路集团于29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铁路运力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近期释放煤炭先进产能的蒙东、晋北、鄂尔多斯、榆林等地的运力投放,并重点加强对库存7天以下电厂的保供运输,及时启动煤炭应急保供机制。
除此以外,部分地区还把目光投向印尼、俄罗斯、蒙古等国的进口煤。
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韩俊9月27日在调研时表示,要争取更多的进口指标,抓紧推进俄煤、印尼煤、蒙古煤等外采计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扩大市场采购范围;加快储煤基地建设,推动储备煤保质保量尽快达标等。
“加大进口煤还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比如,印尼近期产能下降,收紧了煤炭出口,煤价更是频繁跳涨,海运价格也抬高了,需要付出较高的成本。”一位煤炭行业分析师对第一财经记者称。
调节电价,但未针对居民用户
煤炭价格持续上涨,令一些火力发电企业成本抬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发电产能的释放。
9月29日,第一财经记者从湖南省发改委处获悉,近日湖南省印发了《关于完善我省燃煤发电交易价格机制的通知》,该文件中包含了《湖南电力市场燃煤火电交易价格浮动机制试行方案》。
这是继2020年初,湖南省发改委印发《湖南省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将湖南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以来,首次出台具体细则明确了允许电价上浮。
“《试行方案》收到了,但是目前还没执行,从10月初开始。”一位湖南某发电企业管理人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根据《试行方案》内容,在确定电力市场交易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引入燃煤火电企业购煤价格作为参数,按一定周期联动调整交易价格上限,建立与煤炭价格联动的燃煤火电市场交易价格上限浮动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试行方案》还明确了传导机制:当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的购电均价上浮时(均价差大于0),上浮价差应全额传导至代理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可按照不超过0.1分/千瓦时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的电力用户”的范围是什么?湖南省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处工作人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这里是指参与电力交易的市场化用户,以企业为主,不包括居民电价等目录电价。
除湖南外,其他地区也陆续出台方案调整了电力市场的交易价格区间,鼓励电力交易。
例如,9月27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了《关于调整2021年四季度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执行直接交易价格上浮机制,煤电直接交易价格在基准电价(0.3844元/千瓦时)的基础上可上浮不超过10%。执行期限为2021年10-12月。
对此,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电力系主任、教授荆朝霞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现在只是允许售电公司传导到代理的市场化用户,未进入市场的用户仍根据其用电类型按目录电价缴费。这种情况下,市场用户有退出市场的冲动。目前一般通过高的退出成本来限制市场用户退出市场,但过高的退出成本也不利于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荆朝霞认为,上网电价浮动机制的建立对于理顺价格机制将发挥重要作用。未来,不仅要对市场用户电价联动,还需要对非市场用户的目录电价也定期联动,才能形成统一有序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