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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省长赵龙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审议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研究我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等。

会议指出,地方债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在稳投资、降成本、补短板、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加强项目储备,会生成项目,生成好项目,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民生持续改善。要优化资金投向,坚持专项债重点投向水利、交通、新能源、新基建等领域项目,一般债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公益性项目和民生补短板项目,同时发挥好专项债撬动作用,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多措并举扩大有效投资。要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加强要素保障,强化激励约束,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全面梳理排查,加强督促指导,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严格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福建日报记者 林宇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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