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沧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6,同比下降12.5%;PM2.5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超省定目标9个百分点;优良天数达267天,同比增加20天,占比73.2%。
2021年,沧州市先后出台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坚持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加快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大力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加强重点工作督导推进,新华区2家企业完成退城搬迁;全市查处不达标重型柴油车1万余辆次,完成重型柴油货车达标整治2098辆次;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6608辆次,处罚30家次,罚款14万元;检查整治各类扬尘问题1000余个,已全部交办整改完成。
聚焦夏季臭氧污染管控、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组织开展了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涉VOCs工业企业专项督导检查,共排查企业30余家,发现问题20余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推动落实清洁取暖改造、工业企业达标整治、移动源管控、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戴绍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