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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据经济观察网报道,日前,一则名为《关于商请协助推荐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委托生产企业的函》在市场间流传,该函件落款单位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记者从国家工信部以及以岭药业双方确认了这一函件内容属实。工信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联系各地委托生产连花清瘟药品工作的具体部门是该部消费品司医药发展处。(东方网·纵相视频 孔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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