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月6日讯半岛网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即墨区乐乐百汇商行(黄克贤)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74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案件信息显示,青岛市即墨区龙山智美幼儿园被抽检批次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1.06mg/kg,噻虫嗪标准指标:≤0.3mg/kg,实测值:2.23mg/kg,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即墨区乐乐百汇商行于2021年8月23日从市场上购进的生姜8斤,于当日将8斤生姜全部销售给青岛市即墨区龙山智美幼儿园,同时,即墨区乐乐百汇商行无法提供供货商的资质、进货票据等证明材料。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最终,依据该法,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即墨区乐乐百汇商行下达了青即市监处罚〔2021〕964号处罚决定文书,对其罚款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7400.00)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贰元整(¥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