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3月3日讯 业主掏出真金白银买车位,签合同时还得“务必”参加公司活动,购买一张5000元的超市购物卡,否则需要缴纳一笔250元的转让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即,有市民向半岛网(0532-80889233)反映自己购买青岛紫荆阁小区车位时,遭遇营销公司捆绑销售、霸王条款、强制消费的经历。对此,青岛创智融信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陈先生称,消费者反映不属实,购物卡属于“赠送”。
买车位需捆绑购买5000元超市购物卡?
今年初,在青岛高新区海月路150号的紫荆阁小区有一套住房的范女士(化名)接到一位姓陈的销售人员的电话,称其公司目前正在开展优惠活动售卖小区车位,最低6.2万元就可以买到。通过前期的沟通,范女士选中了一个中间位置的车位,销售人员告知该车位的售价就是6.2万元。2月18日,范女士到销售现场缴纳费用,但这时候却被告知,在6.2万元车位费用的基础上,还需要交5000元“原价”购买一张超市购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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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范女士提出质疑,认为该公司捆绑销售强买强卖,当即拒绝。随后销售人员告诉她,这张购物卡是必须要买的,如果不买则要交250元的购物卡转让费。“现在做生意都这么‘霸道’了么?”范女士称,如果提前告知她车位62250元,那她也会二话不说第一时间交钱,但现在强迫她购卡或者是交转让费,她不能接受。别无选择之下,范女士缴纳了5万元的车位转让费。按照双方签署的《服务协议》,范女士还剩余1.7万元服务费未交。
范女士告诉记者,紫荆阁二期的车位前期开发商销售过,但因为各种因素没有售完。后来他们将剩余车位打包转卖给了一家公司。“当时转让价格应该是5万元,现在这家接手的公司又加价卖给业主。”范女士称。
销售:系公司营销方案,送什么业主只能被迫接受
根据范女士提供的合同可以看到,其签署的《服务协议》中,乙方为青岛创智融信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为5万元,范女士已经缴纳完毕。剩余1.7万元的服务费应于2023年2月25日前支付。“收款方是创智融信,但是跟我们对接的自称是山东鼎思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通过2月24日范女士和陈姓销售人员的电话录音,记者听到陈先生称这是公司规定的,改变不了,只能和领导申请点小礼品。“这是公司的一种营销方案,送购物卡也好,送其他礼品也好,我们改变不了,送什么都要被迫接受。”陈先生称,这张购物卡是公司的一位客户推荐的,集团专门进行的采购,折现也是找专门收卡的人接手。沟通中,陈先生反复和范女士强调,无非就是相差250块钱,并且现场其他销售人员已经进行了告知。
但对于这个说辞,范女士无法接受,在前期沟通中从没有人告诉她在6.2万元的车位费之外,还需要5000元原价购买超市购物卡,是在现场签字交费被突然告知。“而且就算你提前说了,我就必须接受么?这就像是我要抢你钱,提前跟你说一声,就不犯法了么?”范女士质疑。
记者调查:没有捆绑,购物卡是“赠送”
针对范女士反映的情况,3月1日,记者联系到该销售人员陈先生,在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称并没有捆绑销售购物卡的情况,这是公司的营销方案,购买车位“赠送”5000元的购物卡。至于其他问题不方便回应,也不便透露他所在公司名称和他的职位。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鼎思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份,法定代表人高峰,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控股股东为山东泰港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大股东为青岛创融思享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单位为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青岛创新示范中心(以下简称:国家高分青岛中心)。青岛创智融信公司同样为国家高分青岛中心的下属控股公司。
律师称强买强卖 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
山东青凯律师事务所李彩菊律师认为,销售公司首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公司行为属于强买强卖,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业主可以解除合同,或者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李律师介绍,销售公司的行为违法法律规定。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2年12月份,有业主反映紫荆阁被开发商打包卖给了泊车公司,然后又往外出售车位,但该车库为人防工程,根据法规,人防地库不能出售。对此,青岛高新区管委表示,开发商可以转让人防车位的使用权给个人和机构,但不能转让人防车位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