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管不服从工作安排被炒获赔98万咋回事?

4月9日报道,福建福州。1995年,梁某进入福州某公司工作,先后任文员、副经理、分公司经理等职,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19260元。2020年7月至9月,梁某某与其主管就“业绩改善”进行邮件沟通,要求其制定多项改善计划,多次回复后,上级仍要求其“再回复”,梁某某称公司和领导对其采取小人之心。9月27日,因主管未批复销售奖励奖,梁某发送邮件称主管想违法逼迫其离职,并抄送多名员工。公司以“对上级主管进行人身攻击”、“人为制造矛盾、无中生有”等对其作出书面警告,随后梁某被解雇。梁某愤怒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其98万余元。经审理,其诉求得到支持,但公司不服,2次提起诉讼。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公司未证明梁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最终判决公司赔偿梁某98万余元。

公司裁员不想赔偿让自动离职怎么办?

第一,与公司协商。员工要清楚公司对你的态度是怎样的。如果是为裁员,就要努力争取补偿。如果是为调岗,岗位的职责和待遇看自身是否能接受。

第二,第二,保留证据。如果公司是以裁员为由,员工要注意保存公司下发的文件说明。如果是暴力调岗,无理由刁难,适当注意保留聊天记录or谈话录音。

第三,劳动监察。如果跟单位协商不成,公司不予补偿。最好的方式就是劳动监察反应情况,最佳途径只能是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用人单位虽然有权对员工调岗调薪,但应当在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行使该管理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善意适度地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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