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张昌威 通讯员 王伟豪
9月19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青岛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本年度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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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
青岛市所属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或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在青岛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青岛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方法步骤
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将评审材料逐级呈报至青岛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不予受理。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在“现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栏目处上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截图(成绩60分及以上)。
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及材料审查: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呈报: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网上材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汇总上报到“青岛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账号。
市经济高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市经济高评委办事机构收到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通过系统报送的高级职称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即为市经济高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受理的材料将送交青岛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
附:青岛市职称申报和继续教育学时审验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