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1月21日讯(记者 宫昌乐)11月17日,半岛网(新闻热线:0532-80889233)刊登《涉嫌违法分包还拖欠农民工工资 平安建设:工资会监督解决》后,11月19日,记者和工人朱先生等一行人来到青岛蓝谷医院项目部。经过近一天的讨价还价,朱先生等人被拖欠了一年半时间的血汗钱,最后拿到手的工资不仅“缩水”了5400多元,还得接受“分期付款”。项目分包单位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济南劳务有限公司答应当天支付2万元,10天之内再支付8万元,木工班组工头蒋某支付1万元,5400多元的“零头”被抹掉。最终朱先生接受了该方案,三方签署了相关协议。最后山东平安建设集团和平安劳务再次强调该项目不存在层层转包的情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平安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曝光
项目部邀请工人上门协商解决
11月17日,半岛网刊登《涉嫌违法分包还拖欠农民工工资 平安建设:工资会监督解决》后,11月18日,记者接到朱先生、平安劳务、平安建设等负责人的电话,11月19日三方会在项目部再次协商,希望记者能到现场了解进一步发展。19日上午,记者同朱先生等六七位工人来到位于即墨区山大南路的青岛蓝谷医院项目部。现场平安集团该项目项目经理周经理、平安劳务负责人李经理和朱先生等人进行三方协商,包工头蒋某之前答应也要过来,但现在电话不接联系不上。李经理向朱先生提出一种解决方案,将包工头蒋某还未结算的款项算好后支付给朱先生,如果不够需要朱先生自行和蒋某讨要,但该方案遭到朱先生的拒绝。
“之前就跟我说过,蒋老板和项目部还有六七万块钱没结算,剩下的钱蒋老板不可能给我。”朱先生告诉记者,这就等于自己等人的血汗钱打了水漂,而且蒋某和平安劳务的问题不能让他来承担。期间总包单位未提出任何可行性方案,只是督促分包单位尽快解决。
工人血汗钱一再“讨价还价”
施工现场有工人不佩戴安全帽
农民工的血汗钱成了平安劳务和包工头蒋某之间讨价还价的工具,19日上午,由于蒋某一直未到,协商现场陷入僵局。下午2时许,蒋某到达项目部,但由于记者并未获准见证协商过程,具体的协商情况无法了解。
在四方协商期间,记者在项目现场走访发现,青岛蓝谷医院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工,现场施工人员并不多。记者发现现场一些施工行为并不规范,在高空作业中,多位工人施工中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绳。
工资“零头”被抹去还得分期支付
工头称结算与当初承诺项目单价相差过大
下午3时许,包括总包单位平安建设、劳务分包平安劳务、工头蒋某和朱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已经达成一致。最终解决方案为平安劳务当天支付朱先生2万元,在10天内再支付8万元,工头蒋某支付朱先生1万元,但钱具体什么时候能给需要再和朱先生商量,剩余5400多元的工资“零头”则被抹掉。
蒋某告诉记者,刚才现场结算时,平安劳务不承认前期的一些分项单价了,包括地下室工程量、基础模板、地下室外墙拆模等,最后的结算价格和当初答应的差距太大。“地下室外墙拆模当时答应的是五六十一平,现在给我算16元一平,光这个就差了两三万块钱。”蒋某称,刚才协商时,劳务分包的人都把之前的单子给撕了。不过对于朱先生的工资,蒋某承诺不管他和劳务之间再有问题,后边等他周转过来,肯定会把1万元尽快支付给朱先生。
最后三方签署协议,协议中蒋某承诺其班组所有工人工资全部付清,今后出现任何工人讨薪上访等所有问题,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山东齐鲁医院蓝谷医院项目冯某某主体劳务组及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关。最后朱先生、蒋某、李经理签字确认,总包单位一位工作人员作为证明人签字摁手印。
平安建设、平安劳务强调未层层转包
开畅劳务曾想进场但资质不够遭拒
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经过一天时间的讨价还价后最后协商一致,现场平安劳务和平安建设的负责人还向记者提出该项目确实不存在层层分包转包。“开畅劳务确实跟这个项目没有关系。”平安劳务李经理称,该项目的劳务是平安劳务冯某某施工队,开畅劳务是冯经理的家人成立的,当初青岛蓝谷医院项目刚开工时,开畅劳务想要通过冯经理的关系进来接工程,但是最后因为公司刚成立资质不够没让开畅劳务进场。
但采访中记者通过和朱先生、蒋某等人核实,他们均是第一次跟着冯经理干活,为什么前期记者多次核实时,一直称是跟着开畅劳务干活?现场并未有人给予答复。而在前期采访中,开畅劳务的相关负责人曾告诉记者,青岛项目是平安劳务,他已经一年没来过青岛,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工人能(知道)啥情况,都是外包队伍凑起来的,工人都有自己的老板,我们也都不认识。”
农民工工资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工人因讨薪的支出误工费理应得到赔偿
拖欠了一年半的血汗钱,最后不仅没有任何补偿,还把工资的“零头”抹去后分期付款,对此,青岛建筑工程方面的某业内人士王先生告诉记者,这种处理方式并不符合法律法规,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也就是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总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按照规定应该先对农民工工资进行垫付,之后再去跟下级分包单位或者是包工头去追偿,可以通过法律诉讼,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但是农民工的工资是首先要保障的,总包单位应该是第一责任人,他们有义务向将工人工资支付完毕。”王先生称,农民工的工资也不应该“讨价还价”,拖欠了多少就应该发放多少,拖欠期间工人因讨薪导致的交通、住宿、误工等费用,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也应该给予补偿。
2021年9月份正式施行的《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现在安全帽佩戴不正确都要被处罚,比方说安全帽不系下颚带就会面临被罚款的后果。”王先生告诉记者,像青岛蓝谷医院项目中工人不佩戴安全帽很显然是违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