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对标国家“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天津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完善了我市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体系,对塑料使用源头减量,塑料垃圾清理、回收、再生利用、科学处置等方面进行细化管理。
《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塑料污染治理机制运行更加有效,各区、各部门和企业责任有效落实,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在源头减量方面,商品零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住宿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现象大幅减少,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编织袋,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30万个,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5%。在回收处置方面,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达到500个,专业及综合型分拣中心达15个;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满足需求,确保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市农膜回收率达到85%及以上,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在垃圾清理方面,全市河流、湖泊、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农村地区露天垃圾基本清零。
根据《方案》,“十四五”期间,我市塑料污染治理主要在三个方面发力,其中包括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积极推动塑料制品绿色设计,严厉查处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和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行为;持续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推广标准化物流周转箱共用,加快推进绿色快递包装、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认证。
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推动与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覆盖;推进农业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加快推广应用废塑料再生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不再规划和新建原生垃圾填埋设施,加强现有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确保原生垃圾“零填埋”。
开展河流、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塑料垃圾专项治理,督促海滩等活动场所管理单位按照需求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强化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深化旅游景区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建立健全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旅游景区生活垃圾与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置。(曲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