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进入深水期,暴露出一些难点,后续务必直面挑战,加强截污治污工作,解决污水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2022年底前,长江沿岸各地要完成监测、溯源、建台账、树标牌、印发整治方案,确保将所有排污口都“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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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前,长江沿岸各地要完成监测、溯源、建台账、树标牌、印发整治方案,确保将所有排污口都“管起来”。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要在“十四五”期间夯实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基础。在长江经济带11省(直辖市)63市(州)的整治范围内,落实10项具体任务:建立整治工作台账,统一命名编码,全面开展监测,实施污水溯源,编制实施整治方案,完成树标立牌,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强化截污治污,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打造整治样板。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指出,整治已进入了深水期,暴露出一些难点,后续务必直面挑战,加强截污治污工作,解决污水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
排查出排污口6万余个
“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是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手段,是巩固提升‘十四五’水环境质量的现实需要。”翟青说。
生态环境部一直十分重视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从2019年开始,生态环境部将排污口整治与推动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相结合,开展了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共排查出长江干流和9条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60292个,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这一工作的推进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切实发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作用,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督促推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落实。
“入河排污口是连接水上和岸上的重要节点,排污口整治是找准水污染‘症结’、解决水污染问题的关键所在,对改善提升水环境质量十分重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司副司长周小棋说。
据周小棋介绍,去年5月以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赤水河等长江重要支流为重点,会同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赴沿江省市开展了3次入河排污口整治实地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向沿江省市印发通报、督办函,压实地方责任,督促抓好整治工作。同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为抓手,督促沿江省市狠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违法排污问题,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以点带面推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
周小棋指出,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情况看,当前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长江入河排污口量大面广、布局分散,整治难度大、工作任务重;部分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配套管网短板突出,污水得不到有效收集处理,导致污水溢流直排;还有部分地方未落实排污口整治管理要求,部门协同合作不够,工作推进不力,影响了整治效果。
“这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重视和解决。”周小棋说。
分3个阶段做好10件事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的《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即是为解决上述问题而来。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会的召开,也是以传达学习《行动方案》精神为主要内容,以进一步推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
《行动方案》明确以加强截污治污为重点,对整治工作任务、时间进度、职责分工等作出了具体安排。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副局长史庆敏将工作任务概括为“3个阶段10件事”。第一阶段是“挂号建档”,包括两项任务:一是建立整治工作台账。要求将所有的排污口进行分类登记,并全部纳入日常动态管理。二是统一命名编码。要求把所有入河排污口建立规范统一的“身份证”,实行“户籍”管理,并做好相关信息查验核实。
第二阶段是“把脉开方”,包括3项任务。一是全面开展监测。要求重点识别那些排污量大、水质差、环境影响明显的入河排污口及主要排污问题。二是实施污水溯源。要求逐一厘清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使用状态、污水来源。三是编制实施整治方案。要求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要求、具体措施、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及完成时限。这里需要提醒一下,整治工作要保障安全,杜绝“一刀切”行为,严禁随意合并、封堵城镇雨洪排口。
第三阶段是“提升康复”,包括5项任务。一是完成树标立牌。要求公开入河排污口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要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优化调整入河排污口设置。三是强化截污治污。“这项任务是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是10项任务的重中之重。”史庆敏说,这项任务要求加快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因地制宜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工业污水治理管控。四是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要求加强对排水管网错接混接、雨污混排、污水乱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业企业私设暗管、污水直排等各类违法行为。五是打造整治样板。要求各省(市)至少选择1个地市打造整治样板,积极宣传和推广整治工作做法,带动其他地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晒出成绩单立下军令状
多地已在晒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成绩单的基础上,表态将抓紧落实上述各项任务。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英剑波透露,截至目前,江苏已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共排查沿江、环太湖4289平方公里,确认排污口1.6万个,对1.2万个排污口进行了采样监测,对所有排污口进行了溯源分类,命名编码,建立了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全面启动分类整治,将存在问题的9442个排污口纳入整治范围,已完成整治7119个,其中树立标志牌5369个,整治完成率75.4%。2022年上半年,长江干流江苏段保持Ⅱ类标准,主要支流水质优Ⅲ比例达99.1%,同比上升2.6个百分点。
英剑波表示,“将进一步查找不足,扎实推进后续整治工作,确保排污口整治成效,为持续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实现一江清水向东流作出应有的贡献。”
重庆坚持全面“查”,实施一级航测排查、二级人工排查、三级攻坚排查“三级排查”机制,主动将排查范围扩展至全市流域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排查距离由沿江2公里扩展到5公里,统筹排查20余万个点位,全面摸清底数。坚持严格“测”,具备监测条件的2533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监测,需树立标牌的514个入河排污口全部树标立牌。坚持精准“溯”,既确保进度快、又确保质量高。坚持长期“治”,连续3年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发现相关问题8000余个、立案查处280余件。生态环境部交办重庆的4014个入河排污口,已累计制定整治方案3744个,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万丽华介绍说,2021年底湖北省12480个排污口完成溯源、分类、命名编码,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整治8467个(含部级审核认定的非排口1004个),占比67.8%。
万丽华表示,下一步,湖北将进一步加强整治攻坚。聚焦整治反弹风险排污口,会同省直成员单位,每月开展滚动式、压茬式现场盯办帮扶,实行“督办帮扶、交办反馈、跟踪调度、整改结账”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奖惩激励。对问题整治不严不实和工作推进不力的,视情采取通报、约谈或问责等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见效。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说,排污口排放“臭水”“黑水”“彩虹水”一直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水环境问题。王金南建议,应进一步巩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监督管理基础,探索农业排口、城镇雨洪排口等有效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