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担保合同一定有担保物吗
有担保合同不一定有担保物。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保证也是担保方式的一种,但是保证没有担保物,因此有担保合同一不定有担保物。
二、
担保合同的分类
担保合同可分为以下四种:
1.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一般担保是对以债务人为中心形成的所有权都具有担保作用的担保。特别担保是针对单个债务特别设立的担保。
2.人保、物保、金钱保。
3.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
4.原担保与反担保。原担保是为主合同之债而设立的担保;反担保是为担保之债而设立的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三、
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注意的事项有:
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2.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3.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
4.考察被担保人的信誉和偿还债务的能力。一般来讲,被担保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就会越小。再者要考察被担保人负债的多少,如果被担保人虽然有自己的财产,但负债累累,就不要为其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