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何打赢行政诉讼案

打赢行政诉讼案的办法如下:关键是应该搜集到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其包括证人证言,电子数据证据以及视听资料证据等等,只要证据属实,那么就可以胜诉。

二、

行政诉讼案由有什么新规定

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

1.行政作为类案件案由的结构为:管理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

2.不作为类案件的案由:以“诉”作为此类案件案由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以行政主体的类别作为第二个构成要素;以不履行特定行政职责或义务作为第三个构成要素。

3.对于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案件案由后加“及行政赔偿”一语即可。对于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案件,案由的确定方法为:行政管理范围 行政赔偿。

三、

行政诉讼案件法院必须受理吗?

虽然我国法律充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但人民法院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也是有着受案范围的。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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