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日照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管理工作,打造“放心消费、诚信日照”品牌,近日,日照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日照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介绍,《办法》共二十七条,对日照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审核标准、认定公示、撤销情形以及示范单位监督管理等做了规范。《办法》明确,日照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自愿参与、集中公示、社会监督以及非有偿服务、非终身制原则,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管理实行年度复核制,认定注重实效、动态管理,择优推荐。

近年来,日照市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活动,截至2021年底,日照市共指导放心消费参创单位18.8万家,培育推荐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6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996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334家。(栗晟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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