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版的“双减”实施方案出炉,要实施四个计划,涉及作业、质量均衡、课后服务、培训机构规范。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就是俗称的“双减”。
“双减”面对的是义务教育阶段。此前国家和福建省都出台了“双减”实施方案,此次方案相当于厦门版。
学生作业
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严控作业总量与时长,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分年级公开作业构成与时长等;教师要结合课后服务,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自今年秋季起,厦门将全面推进校本作业,即老师根据学生学情研制作业,而不是直接从教辅书上下载千篇一律的题目,原则上不再组织学生征订教辅材料。
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均衡发展
严禁公布考试成绩
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办好义务教育。小学、初中起始年级要分别做好幼小、小初衔接。
要优化评价体系,降低考试压力,压减考试次数,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考题超标等行为。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学科统考,质量监测抽取学生不得超过30%。提高考试命题质量,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
课后服务
工作日中午和傍晚 原则上应开展课后服务
工作日中午和傍晚两个时段原则上都应根据家长需求开展课后服务,傍晚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积极推行初中学校工作日开设晚自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2课时。探索将课后服务适当扩大到周末和节假日。
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可实行“轮班”“弹性上下班”等制度。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
课后服务还要开展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保障学生每日1小时体育锻炼。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按规定设立课后服务性收费项目及其具体收费标准,课后服务财政补贴及收取的服务性费用应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全面实施“互联网+课后辅导”工程,免费向学生提供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高质量学习资源和课后辅导资源。
校外培训
逐步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逐步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审核通过的,一律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严禁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超时开展学科类培训。
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线上培训机构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严禁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