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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发布会现场。 作者 宋秀杰摄中新网广东新闻11月9日电 (记者 宋秀杰)11月9日,广东惠州新闻发布厅举行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专场新闻发布会,解读《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贯彻落实消防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强化便民利企八项措施》(以下简称《便民利企八项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田创明、防火监督科科长谢成全、综合指导科科长朱国喜和指挥中心副主任熊伟参加发布会。
为进一步着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创新消防社会管理工作,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全力护航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推动消防救援队伍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了《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贯彻落实消防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强化便民利企八项措施》,这是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改革转隶四年后出台的第一部关于包容审慎监管社会单位的便民利企措施。
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田创明称,《便民利企八项措施》从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提升消防监督检查质效、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开展“暖企护企”行动、落实火灾调查便民措施、深化“讲师团”公益培训、拓展消防宣传体验服务、加强靠前备勤应急服务等方面集中推出八项消防安全管理便民利企服务措施。
图为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发布会现场。 作者 宋秀杰摄据悉,《便民利企八项措施》关于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主要有以下措施:一是实施“轻微免罚”。探索推出柔性执法,严格落实《广东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及减免责清单,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二是实施“首违不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三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实施行政处罚的,通过事前释法、事中说理、罚后教育等方式,提高执法说服力、公信力和影响力。对不予行政处罚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示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普及。四是实施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被处罚企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依法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五是审慎实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措施。确需实施的,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除后及时复查,对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尽快使其恢复使用、营业。
图为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发布会现场。 作者 宋秀杰摄田创明表示,今后,惠州消防救援队伍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在关键时候给人民以信心的作用,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总要求落实到消防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到消防救援队伍的各项工作之中,以钉钉子的精神,逐一落实好八个方面的措施,发挥好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和国家队的职能作用,为服务好惠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