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石家庄市对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占用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经过285轮激烈竞价,最终由4家企业竞得5个标的,获得石家庄市10万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下同)占用公共资源3年有偿使用权。

据介绍,此举是石家庄市由“管理城市”向“经营城市”的重要理念转变,也是推进城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一次积极探索,既有利于推动城市资源价值发现,还能够促进省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本次网上拍卖面向全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共有11家企业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9家。拍卖中,各家企业通过电脑登录交易中心网络电子竞价平台进行报价,竞价过程中完全采取“双盲”形式,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拍卖活动持续3个小时,中标的4家企业,均为国内和本地知名企业。

“此次拍卖充分把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准公共性特征,并作为一项惠民措施,不仅让人民群众享受优质的服务,还要享受实惠的价格。”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与竞拍企业均承诺在3年运营服务期内不涨价,且收费标准不高于2022年2月24日石家庄市内的最高收费标准。同时,为保障市民骑行安全及后期规范管理,参与竞拍企业承诺投入运营的车辆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具备智能通讯控制模块,能够实现对车辆的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利用电子围栏技术引导用户在允许停放的位置规范停放车辆和在指定区域或路段限制用户停放车辆的功能,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均配备智能头盔。

据了解,按照《石家庄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占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方案(试行)》,为确保市场规范有序运营、无缝衔接,在相关部门和辖区的指导下,未竞得企业将陆续开展车辆清理工作。竞得使用权的企业将尽快签订合同,有关部门将验收企业承诺事项,建立企业和车辆档案,为车辆上牌、配发标志等,进一步修订完善考核办法、退出机制等配套政策文件,加强行业监管。同时,为切实解决好公众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之间的停放矛盾,确保公平使用市政公共资源,石家庄市城管部门和辖区政府将统筹做好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董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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