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贴息贷款业务,并将在本月恢复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此前已经办理贴息贷款业务的缴存职工,是否会受到影响?贴息贷款和组合贷款有何区别?一起来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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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贷功成身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务科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洛阳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意愿强烈、资金需求提升明显,到2020年11月,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经高达96.87%,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凸显,贷款发放实行轮候机制。如何在公积金贷款业务快速增长的同时,缓解公积金资金压力,全力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购房需求,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020年11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贴息贷款业务,在不增加职工贷款成本的前提下,由商业银行按照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给予商业银行利息差额补贴,确保贷款资金的健康流动性。截至2023年2月末,洛阳已累计为4001户家庭发放贴息贷款17.18亿元,贴息金额1845.2万元,带动商业银行配套资金13.82亿元,有效缓解了信贷资金不足与购房职工贷款需求的矛盾,凸显了住房公积金保障职能作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负责人介绍,截至2023年2月末,洛阳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降至83.44%,已连续3个月低于85%(含),住房公积金运行压力得到有效缓解,按照《洛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应停止办理贴息贷款业务。

组合贷及时补位

早在2017年,洛阳已实施“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解决了公积金贷款不能完全覆盖职工住房贷款资金需求矛盾。截至2020年12月末,累计为6595户家庭发放组合贷款24.05亿元,拉动商业银行配套资金22.35亿元。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和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变化趋势,提前谋划组合贷与贴息贷业务衔接,确保职工申请贷款不受任何影响,更好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贷款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推进“保交楼、稳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与不动产及委托银行等关联部门就组合贷款业务运作模式、办理流程、权利责任、贷后管理等具体问题进行紧密沟通,将在本月恢复组合贷款业务受理,有需求的缴存职工可及时关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通知。

这些问题,或许您很关注

问:贴息贷款业务停止,缴存职工是否会受影响?

答:如果您在今年3月1日前已经申请办理贴息贷款业务,不受任何影响,贴息贷款部分仍按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公告中明确,各承办银行已受理的在途业务,应及时予以办结。

问:贴息贷款和组合贷款有何区别?

答:贴息贷款实际上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组合贷款,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时,公积金贷款部分资金由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利率仍按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息差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商业银行补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力求做到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转换,职工“无感”。

问:为什么把个贷率来作为业务转换的依据?

答: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是每月末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在缴存余额中的占比,与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大基础业务量息息相关,是体现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贷款买房力度的重要指标,可以说个贷率的升高意味着用于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及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资金在减少。以个贷率来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动态调节,是一种科学、灵活的资金风险防控模式,有利于住房公积金可持续健康发展。

问:组合贷款如何办理?

答:组合贷办理要求与原来不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发挥合作银行优势,将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初审等工作拓展到“群众家门口的公积金”银行网点,给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来源:洛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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