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5日讯(记者 顾青青)冬天除了天然气取暖,不少没有天然气取暖条件的居民会选择加装电热锅炉采暖的方式过冬,但随之带来的还有高昂的电费成本。针对这部分人群,2018年山东省发改委曾发布《关于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的通知》,实施电代煤改造的居民可享受采暖季电价优惠,执行第一档电价计费。但近日,青岛市民吕女士却向信网求助,自己家使用的是电热锅炉,符合电代煤采暖标准,可电费却没享受到该政策优惠。

吕女士家住在青岛崂山区新悦公寓。她表示,该公寓自入住以来一直没有天然气取暖条件。为此,她在家中加装了电热锅炉取暖过冬。房子暖和了,电费也涨了。“非供暖季我家的电费差不多也就几百元,但是一到供暖季用电上升,每个月的用电量都超过400度以上,为此电费也按三挡计费,每个月光电费就高达1800-2000多元。”高昂的电费让吕女士有些吃不消。

2021年12月末,吕女士从朋友那里听说,此前山东下发了电代煤采暖优惠政策,“我查了一下,这个政策是前两年实施的,政策称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季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但我看了一下我家的电费,采用的还是第三档电价标准计费。”

吕女士表示,她不知道自己家的电热锅炉取暖方式是否在山东电代煤采暖优惠中,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予答复。

信网查询到,2018年,山东省发改委、省住建厅曾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政策的通知,扩大了电代煤、气代煤价格政策适用范围,将电代煤、气代煤价格政策实施范围由7个传输通道城市,扩大至全省17城市。“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此次居民阶梯电价实行的时间为五年,即自201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至2024年6月30日止。

目前山东省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3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电价不变,执行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也就是说,根据这份《通知》,用电代煤的“一户一表”居民,在采暖季供暖不论使用多少度电,都按照每度0.5469元执行。那么吕女士家是否符合该《通知》内?

12月30日,信网拨打了国家电网客服热线,客服表示该政策确实有,但每个城市具体细则不一,“具体需通过当地12345部门或供电单位咨询。”

1月4日,信网就此事联系到了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业主没有暖气,应该先申请集中供暖,对于政策里的电价优惠,需要知道这个业主是否在政策实施的区域范围内,目前青岛对《通知》是怎么实施的我需要问问相关工作人员。这个业主是否符合政策,电价优惠是否需要业主申请,将了解情况后进行回复。”

随后,信网拨打了12345市民公开热线,并将该问题进行了反馈,工作人员表示将联系供电部门在当日加急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并未得到相关单位的回复。

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信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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