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白亮 殷蕾
2021年12月26日晚,青岛交警市南大队接到报警称,香港西路与东海二路一辆网约车将正在等信号灯的两辆车撞损,要求事故科民警前往处置查看。
接到报警的事故科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鲁B93J××号网约车将右侧的鲁UT92××号出租车以及前方的鲁BD380××号网约车撞损,造成鲁UT92××号出租车左侧受损,鲁BD380××号网约车后保险杠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当事故科民警在与驾驶员了解案情时,发现鲁B93J××号网约车驾驶员吴某某身上酒精气味浓厚,存在酒驾嫌疑。经过现场酒精检测后显示,鲁B93J××号网约车驾驶员吴某某体内乙醇含量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随被立即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在询问过程中,驾驶员吴某某承认自己的饮酒行为。当天中午吴某某和朋友在饭店聚餐喝了几杯酒后,结束后想接几单顺道回去。当驾驶到香港西路与东海二路路口时,由于酒精的缘故头脑反应慢,加上吴某某又在看手机,对周边的路况没有观察仔细,将左侧和前方正在等信号灯的两辆车撞伤,所幸的是车内的乘客没有受伤。
经过抽血检测得知,鲁B93J××号网约车驾驶员吴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111.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鲁B93J××号网约车驾驶员吴某某因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被处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并且将面临刑事处罚。
市南交警提醒大家,临近春节亲戚朋友聚会较多,请大家在喝酒聚餐的同时放下手里的方向盘,为他人和自己的安全负责,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遵纪守法从自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