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城阳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旧村改造安置房建设质量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确保新建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周边普通商品房!这标志着城阳区成为我市第一个就提升安置房建设质量出台指导意见的区市。

指导意见提出,将聚焦旧改安置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持续做优旧改设计、做强建筑质量、做美居住环境,以质量大提升带动发展大提速,着力打造“居住舒适、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拆迁安置新型社区,确保新建安置房品质不低于周边普通商品房,进一步增强城市的魅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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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确定,城阳区将以提升安置房质量为主线,抓实抓好安置房规划、建设、验收、配套、物管五个关键环节,把街道社区质量监督贯穿其中,优化质控流程,明确层级职责,强化质量管控。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

一是高起点规划。

优选规划设计团队,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的方案设计阶段,至少选择三个以上不同的设计团队出具方案,组织专家、街道社区建设质量监督小组评审比选,确定设计团队,实现优中选优;

优化规划设计图纸,通过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深入优化、论证设计方案,确保安置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同时又特色鲜明,避免“千城一面”。

建立设计方案说明会和现场公示制度。方案审批前,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方案说明会,向街道、社区代表汇报设计方案,现场答疑。方案完善后,建设单位制作设计展板及说明,置于社区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公示期满后,由社区提供《公示无异议证明》,用于后期手续报批。

二是高质量建设。

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工程参建主体信用档案,落实施工工艺展示制度、建立设备材料封样制度,建设、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建设符合交付标准的实体样板间。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应先进行样板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大面施工。开展住宅工程渗漏、开裂等常见质量问题治理行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住宅防水设计工作年限室内应不低于25年、屋面不低于20年,地下室不低于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将渗漏防控要求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不得以“优化设计”“创新工艺”等名义,随意变更防水设计或调整施工方案。

三是高标准验收。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突出重点环节验收。在项目完工前半个月,验收人员和相关专家提前介入,督促责任单位彻底整改。要严格落实分户验收制度,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分户验收完成后,整理形成分户验收纸质档案和“一户一档”二维码电子档案并存档。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全程参与。

四是高品质配套。

市政基础配套体现同步,做到周边道路及水、电、气、暖、通讯等市政管网同步实施;小区景观配套提升品质,做到高低有度、错落有致、移步换景。

五是高效能管理。

规范物业选用管理,对于初步具备回迁条件的安置房,可参照新建商品房的前期办理流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市场一流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将企业纳入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质量问题高效维修机制,。由建设单位牵头,成立监理、总包、物业组成的现场维修小组,在安置房交付半年内,做到24小时应急值守,对居民反映问题立即行动,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协调、跟踪、监督、回访,确保维修进度、维修质量居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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