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31日讯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四分公司销售的食品有假冒专利行为,被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2021年12月7日,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四分公司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发现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四分公司销售的青岛家得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七乐豆”品牌黄豆芽、绿豆芽,其产品包装上标注了“零添加原生态豆芽生发专利号:ZL201620123648.2”,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四分公司现场不能提供有效专利证书;经初步查询,该专利的内容与所标注的商品不相符。

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山东省专利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四分公司停止销售标注“零添加原生态豆芽生发专利号:ZL201620123648.2”专利标识的豆芽;没收违法所得3905.3元。

企查查显示,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四分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哈尔滨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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