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原民办教师给予补贴,提倡增加原月补贴金额。
能够享受养老和医疗补贴的民办教师:
1、2000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公立学校连续服务一年以上,离开私立教师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民办教师。
2、未享受离岗保留民师待遇。
3、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原民办教师也纳入发放范围。
原民办教师享受养老和医疗补贴标准:
1、养老金和医疗补贴分为一次性定额补贴和医疗补贴。一次性定额补贴标准为每年600元。
2、医疗补贴标准为每项教育服务每年120元。自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机构按月发放,即每项教育服务每年10元。
3、医疗补贴不作为死亡待遇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