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对视频彩铃业务霸王条款的吐槽,让运营商陷入风口浪尖。

财经评论员张雪峰指出,“未通知用户,私自开通彩铃”,运营商是涉嫌违反相关条例法规的,这是一种‘霸王条款’,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电信行业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章要求电信企业为用户开通新的套餐业务前,要提醒并经过用户同意。”

乱象缘何持续不断?

3月12日,罗永浩在微博发文吐槽中国移动的视频彩铃,“注意!你的手机可能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被运营商设置了丑陋的视频彩铃,除了每月悄悄扣钱,还会折磨给你打电话的人:大部分是恶俗的音乐;电话被接听前不能静音;有时还带广告。”

此外,他还发了一张和移动客服之间的聊天记录,该图展示了罗永浩和客服沟通取消彩铃的过程。罗永浩在发文中表示,“移动用户用短信发QXSP到10086…其实很复杂,详情见图。大家帮忙转发以免更多人受害…妈的豁出去了,转发抽奖送iPhone13一部。”

在罗永浩的微博评论下,不少网友表示曾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开通过彩铃。有网友指出,不止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都是这样,用户根本没有选择权。其中一位网友称,“本联通用户前几天也发现有了一个每月6元的视频彩铃费用!首月免费、自动续费、不知何时开通的那种!”

还有网友表示,“赞同罗老师的看法,我也是特别反感运营商的视频彩铃,美其名曰5G创新应用,简直就是垃圾,体验非常差,也不知道咋想的还给基层下任务硬性推广,很多都是偷偷给用户开的,拿着这些数字炫耀发展的多么好,真不要脸。”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视频彩铃服务有用,“这种业务是提供给有需要的商业人士或销售人士,可以免费自定义视频内容的,下载个咪咕音乐就能DIY视频内容,相当于自己给自己设计视频广告,我就有这个需求。”

据了解,视频彩铃是三大运营商在5G时代大力推广的特色业务,是由原来的音乐彩铃升级而来。

联通官方对于5G(视频彩铃)的介绍为:5G视频彩铃是基于VoLTE技术,由接听电话的用户设置,在通话振铃期间向拨打电话的用户呈现的音视频融合放音服务。当拨打电话的手机型号(需要开通VoLTE服务)支持“5G视频”时,拨打电话可呈现对方设置的视频彩铃,条件不支持时播放音频炫铃。

2020年3月,中国移动宣布视频彩铃用户数量突破1亿;2020年5月,中国电信正式发布5G视频彩铃产品;2020年12月,中国联通宣布视频彩铃用户规模突破1亿大关。

业界有分析认为,因为5G网络建设成本高昂,运营商面临更大的营收压力,加之互联网时代运营商在通话、短信、增值服务等方面的营收能力被一众APP给打得七零八落,视频彩铃是运营商开辟新业务增加收入的途径之一。

早在2000年前后,定制彩铃、有偿服务等电信增值服务,就被媒体不断爆出乱象丛生。2006年,通信管理局就开展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专项活动,重点查处无经营许可证、业务订制不作二次确认、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违规行为,以规范通信市场秩序。

但随着移动通讯时代的到来,为何这种在“不知情”情况下开通的服务仍在继续?

张雪峰对财经网科技指出,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对于运营商来说,有赚钱的需求,运营商通过为客户开通彩铃业务可以为自己带来收入,提升业绩,另一方面,是相关监管部门对于运营商的监管力度不够,违规成本很低。运营商在衡量了收益和成本之后,选择了违规。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范世乾则向财经网科技表示,原因是运营商没有切实履行经营者义务,为了自身利益,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做法。

在上海申论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看来,不排除运营商在人工客服、短信营销等环节未向用户清楚说明,诱导用户草率同意开通相关服务的情况。

“用户不知情私自开通彩铃”违反法规

近日,天津市一位李先生就发现自己和妻子的手机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拥有了联通的视频彩铃。

李先生称,“联通拨打方有图片和彩铃,接听方没有。”不过,对于为何自己会有视频彩铃,李先生却感到十分困惑,李先生说“之前朋友跟我说,我手机有彩铃,我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个彩铃到底是什么样子。”

对于“不知情”被开通一事,李先生感到非常不满。他称自己是商务人士,平时会比较注意自己的外界形象,“都不知道它给我设置了什么音乐或者什么图片和视频,万一损害形象怎么办呢?”

李先生还称,这个功能还非常的隐蔽,要不是朋友告知他,他自己都不会发现。“以前的音乐彩铃还可以离耳朵远点不听,现在视频怎么躲开,而且运营商就算拿来播放自己或者其他企业的广告,作为用户我也不知道,这让我很气愤。”

财经网科技留意到,在黑猫投诉上,有关视频彩铃的投诉多达2400多条,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均多次被投诉为用户“私自开通视频彩铃”。

若三大运营商确属“未通知用户,私自开通视频彩铃”,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条例?对此,范世乾指出,如果确属该情形,运营商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他表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具此,私自开通行为无效。”

夏海龙亦对财经网科技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运营商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开通付费服务的行为侵害了用户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此外,若运营商通过订立霸王条款的方式捆绑销售相关服务,也违反了《消保法》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用户可主张这部分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运营商消费陷阱层出不穷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我国居民人均消费达24100元,相比去年增长12.6%。其中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3156元,同比增长14.3%,占了居民人均消费比重的13.1%。

随着互联网用户越来越多,针对三大运营商“套路”消费者的吐槽也越来越多,包括不知情情况下开通视频彩铃、推送垃圾信息、“免费”升级套餐、携网转号难等都深受诟病。

有网友在罗永浩微博下评论指出,大多数开通视频彩铃的人应该是被电话营销忽悠的,因为移动通常是不会不经过同意开业务的。还有网友直指,“运营商的营销电话不要随便接,接了也不要说话,不然不知道会被开通了什么业务。”

针对消费者被诱导开通视频彩铃的情况,范世乾指出,如果运营商诱导甚至误导消费者开通彩铃业务的,但没有详细告知该项服务的内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有可能构成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运营商作为经营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他指出,运营商还违反了广告法。《广告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如果彩铃内容有广告,违反了广告法,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据财经网科技梳理,针对近年来火热的“5G”网络,有媒体报道称一般存在2种套路。其一是“免流量套餐”。这种套餐到月底会扣除基础套餐费用,但所谓不限流量随便使用,但超过限定的流量数,那么网速会肉眼可见地变慢。

其二,免费升级套餐。这种方式往往是给消费者几个月的免费体验期,但到期后就会按照套餐原价收费。报道指出,即便大部分人知道这种套路,但往往还是防不胜防,因为等到醒悟过来时,运营商早已经收取了费用。

2021年,人民日报还曾刊文揭露了通信套餐降档受阻,存在人为设置障碍等现象。

在工信部推出的利民举措“携号转网”上,三大运营商推行得也并不顺利。2021年,多家媒体报道指出,用户在办理携号转网的过程中会遭遇各种障碍,携号转网困难重重。一些是免费业务取消困难,而免费业务不取消就无法携号转网,还有一些是办理流程麻烦。

除了各种暗自扣费、自动订阅、套餐难改、携号转网难等问题,近年来还有不少用户会经常收到运营商的电话、短信营销。

夏海龙指出,运营商的电话、短信营销频次较高,会对一些用户造成骚扰。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运营商在向用户进行定向营销前应当征得用户同意,同时也应向用户提供便利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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