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获悉,3月23日,经国家药监局审查,批准2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截至3月23日,国家药监局已批准19个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产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适用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21号)规定的人群。国家药监局表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相关产品上市后监管,保护患者用械安全。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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