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新办就失业保险基金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有关情况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针对人们对近期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保费政策是否会影响职工权益的关切,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回应称,“可以肯定地说,不会影响。”
近日,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推出涉及参保企业、参保职工、参保失业人员的政策组合拳。8条措施构成的一揽子政策中,就包括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针对缓缴社保费涉及的三项保险,《通知》明确了“五个不影响”,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后,同样不影响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司长郑文敏介绍说,阶段性降费率是一项普惠性政策,不区分行业,也不区分企业类型,受惠面广,连续性强。据测算,延续实施这项政策1年将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约1600亿元。
对于面向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的缓缴社保费政策,郑文敏表示,这项政策是新出台政策,适用范围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所有企业。缓缴对象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继续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据测算,上述缓缴费款政策可以为企业和个人增加800多亿元现金流。
吹风会上,人社部副部长俞家栋还表示,目前失业保险基金具备一定规模的累计结余,总体运行平稳,具备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能力,本次政策预计总共会释放4500亿政策红利。(王维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