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有什么特征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有以下特征:
1.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法定责任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于法律的规定,并非当事人意思表示之结果。
2.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就权利之瑕疵应负的责任
权利担保责任是仅就买卖标的之权利,应负的责任,属于一种无过失责任,只要买卖标的之权利有瑕疵,即须负责,出卖人有无过失,在所不问。
3.瑕疵担保责任是出卖人的责任
瑕疵担保责任是出卖人的责任,因买卖为有偿契约,买受人之取得权利,系支付对价而来,故不论出卖人有无过失,总应使买受人所取得之权利无瑕疵始可,否则有失公平。
二、
什么是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在买卖合同中,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三、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违约责任吗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违约责任。
找法网提醒大家,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属于合同内的义务,违反此责任即构成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