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1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为持续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加快促进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近日,福建省工信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遴选工作。
省工信厅要求,各地按照《福建省省级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申报指南》,积极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并对本辖区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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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综合考虑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技术工艺水平和节能潜力,以及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等,在冶金(含钢铁、不锈钢、电炉钢、有色冶炼等)、建材(含水泥、陶瓷、玻璃等)、石化化工、制浆造纸、纺织化纤、食品等重点用能行业、主要产品(工序)中遴选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无行业标杆水平或国标(行标、地标)先进值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申请能效“领跑者”标杆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在福建省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000 吨标准煤(当量值)及以上;
(二)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能政策和标准;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严重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
(四)评选年度能效指标达到行业标杆水平或国标(行标、地标)先进值;
(五)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评价或取得认证;
(六)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按时稳定报送能耗数据;
(七)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落后机电产品设备或工艺;
另据介绍,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能效“领跑者”企业最高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推荐中优先推荐能效“领跑者”企业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能效“领跑者”企业融资需求。
同时,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能效对标,通过自身“纵向”对标与能效“领跑者”间“横向”对标相结合,查找差距、剖析原因、完善措施、持续改进。及时总结能效“领跑者”节能经验,梳理推广能效“领跑者”企业在采用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开展重大节能工程等方面的先进经验。鼓励能效“领跑者”企业为相关行业企业学习考察提供条件。
省工信厅相关人士介绍,建立工业领域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坚持企业自愿申报、总量控制、好中选优等原则,定期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其能效指标,通过树立标杆、宣传推广、政策激励,形成推动能效水平整体提升的长效机制,引导重点用能行业企业对标能效“领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