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地区,允许中小微企业缓缴3个月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6月17日,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这个政策预计缓缴资金规模1500亿元左右。缓缴措施免审即享,不需要每个企业再到医保经办部门去提供申请材料。只要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缓缴3个月的措施。
他介绍,在缓缴的同时,要求各地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支付。缓缴期间报销水平不降低,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应报尽报、应结尽结。
陈金甫说:“我们采取这样的措施,一方面是基金有承受能力,2021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一年的收入是2.8万亿元,支出2.4万亿元。职工统筹基金累计结余1.7万亿元,全国绝大多数统筹地区可支付的月数都在6个月以上。所以,绝大多数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是可以享受到纾困稳岗措施的。另一方面,我们对企业纾困,同时确保参保人员的待遇。明确要求不断保,待遇不下降,服务不掉链子,通过在疫情期间采取网上办、不见面办、事后补报等一系列的措施,保证医保服务质量。”
在当天的例行吹风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表示:“为支持各地落实好各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已下拨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6.8亿元,比去年增加了70.6亿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高度关心。”(记者 朱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