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至19日是全国第32个节能宣传周。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坚持节约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加强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强化重点用能领域、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设备管理,统筹推进结构、技术、管理节能,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13至2021年,全省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39%,相当于少用能源1.3亿吨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3.2亿吨;年均能源消费增速远低于GDP增速,经济增长对能源的依赖程度显著降低。
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我省先后出台《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河北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节能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发布《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严于国家的地方能源消耗限额标准23项。制定《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等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规程80余项,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重点领域节能效果显著。分领域来看,工业领域加快推广节能技术装备,16项技术列入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14项产品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效之星”产品目录,4家公司6个工序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名单。对400余家工业企业实施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291家、绿色园区18家。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47%。
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2013至2021年,吨钢综合能耗由571.6千克标准煤降至523.9千克标准煤,每千瓦时火电发电标准煤耗由309千克标准煤降至284.7千克标准煤,炼焦工序单位产品能耗由130.0千克标准煤降至126.2千克标准煤,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由108.7千克标准煤降至104.9千克标准煤,主要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显著降低。(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