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4日讯(记者 李鑫邦)近日,胡女士向信网爆料称,自己在“秀动”app上购买了两张杭州站2022徐秉龙「春游」巡演的门票,由于个人原因,在进行退票时发现,秀动App的客服以电子票具有时效性为由拒绝退票。对此,秀动的工作人员表示,当演出开始时间、艺人、场地变更,可申请退票,其他情况下不支持退票。

2021年12月25日,胡女士在“秀动”App分别购买了一张4月1日的“2022徐秉龙「春游」巡演1.0杭州站”门票以及一张4月2日的“2022徐秉龙「春游」巡演1.0(生日特别版)杭州站”门票,总价466元。

胡女士十分喜欢这场演出,因此购买了两张门票,时间也都提前计划好了。但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因为自己的一些原因导致无法到达现场,“我去不了现场,就想进行退票。”

2022年3月9日,胡女士申请了退票,但客服以电子票具有时效性为由拒绝为其退票。让她不解的是,明明距离演唱会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怎么就没有时效性了?“秀动App就是霸王条款,非常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介入严查。”胡女士告诉信网,希望秀动App尽快为自己进行退票退款。

信网在“秀动App”的购票须知中看到了关于退换政策的说明:本场演出不支持退换票,如无法正常观看,还请自行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其工作人员也表示,当演出开始时间(演出开始时间前后一小时调整除外)、艺人、场地变更,可申请退票,其他情况下不支持退票,如无法正常观看,请自行处理,任何情况下均不支持退换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商品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但是四类商品例外: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可以看出,网购电影票或演出门票应该支持消费者在七日内无理由退货退款。

青岛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电影、演唱会等门票的问题,会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保证行业与消费者的利益,行业协会也要尽快明确“退改票”规定,防范误导消费者或产生不必要的问题。

对于演出门票退换的问题,信网联系了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的尹虹律师,律师认为,电影、演唱会等门票确实具有时效性等问题,目前也没有具体的政策或相关规定。此外,尹律师建议,这些行业可以参考与之类似的火车票“退改签”规定,为了兼顾消费者及商家的利益,可以进行收取退票手续费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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