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蒋凯 通讯员 朱海生
2021年11月份,在市北公安食药环侦大队的支持下,兴隆路派出所民警将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食药环类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39岁,莱州人)、周某某(男,41岁,济南人)抓获,两名嫌疑人售假涉案金额达12万元。
2021年8月,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办一起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中发现,涉案当事人销售的假冒某品牌白酒价值已超过行政处罚标准,涉嫌犯罪,遂将案件移交市北公安食药环侦查大队,大队接到线索后立即联系兴隆路派出所侦办此案。
民警在对售假的销售商刘某进行询问时,刘某表示自己也很冤枉,因为他店内售卖的假酒,都是从上级批发商周某某处进货的。周某某是某品牌白酒在青岛的大区销售经理,刘某此前曾多次从周某某处进购白酒等商品。2021年7月,周某某联系刘某称他手头有一批中高端品牌白酒,因为在周转储存时出现问题,造成包装破损或外观颜色差异,所以准备低价向外售卖,平均每瓶白酒比正常市价低三成左右。出于对周某某的信任,加上有明显利益可图,刘某马上同意接受周某某的这批“残次品白酒”。进货后,刘某将白酒存放在店内开始对外销售,至案发时已部分卖出。
根据刘某提供的信息,民警立即对周某某展开调查,在核实相关证据后,办案民警在浙江省舟山市将周某某抓获。据周某某供述,2021年7月,前同事吴某某找到他,称自己手头有一批白酒,想借周某某的销售渠道“处理”一下。周某某作为酒类产品的区域销售经理,不但对白酒类产品的真伪有鉴别能力,同时也熟知酒类产品的各种营销手续。虽然对这批白酒心存疑虑,但是面对吴某某递来的好处费,周某某利欲熏心最终答应帮其售卖。他借助自己的销售渠道,将这批白酒运到青岛,转卖给了刘某。在周某某指认下,民警顺线将吴某某抓获。
目前二人已被市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