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数不应超过3层、成本不超过售价20%……日前,工信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该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以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要求,引导绿色生产、倡导绿色生活。

过度包装是一种常见现象。尽管近年来我国制定了10余项国家标准规范,用来遏制商品过度包装,但小物件大包装、轻物件重包装、重复包装等过度包装现象仍然花样百出、屡见不鲜,从茶叶、月饼等食品到口红等化妆品,均穿着多层“外衣”,既增加了生产成本、消费成本,还浪费资源、污染环境。

针对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现象,上述新标准提出,粮食及其加工品包装层数不应超过3层,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外的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售价的20%,并对不同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作出规定。这些量化标准从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必要空间系数等角度,分别给这两类商品包装套上了“枷锁”。

由于这是强制性国标,意味着企业必须执行。新标准是遏制过度包装的第一步,这一步越扎实,即包装标准越清晰、越完善,那么过度包装的商品就越容易“瘦”下来。因为企业在包装方面有了“刚性指南”,不容“任性包装”;同时,这也为有关行政部门监督、查处提供了“铁的依据”。

但这种强制性国标能否发挥应有作用,还取决于其具体落实情况。对监管部门来说,落实上述强制性国标,既要对上、中、下游的企业包装实现监督、执法全覆盖,也要鼓励业内人士和消费者举报过度包装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强制性国标能否发挥应有作用,主要取决于监督和执法。这需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与公众形成治理合力。

另外,落实上述强制性国标,还需要探索新招数。比如对过度包装进行征税,就是个好主意。有全国人大代表曾提出关于向生产商和市民征收环保税的建议,司法部答复称,“我们研究认为,用经济手段和利益调整机制治理过度包装问题,在思路上非常有启发。”如果做到谁过度包装谁缴税,必有遏制效果。

目前,部分商品已经通过创新设计等手段控制包装。但同时,也有一些商品继续以过度包装为卖点。对此,能否建立商品包装“红黑榜”值得思考。如果用红榜鼓励简约包装,用黑榜批判过度包装,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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